我虽然好酒,也知道成都的小酒馆很出名,但我一直以为只是某个酒馆的人特别多罢了。
直到朝瑶领着我们走进了玉林西路。
该怎么形容这条街呢?
或是酒罐子的天堂,或是文艺青年的乌托邦。
光是到了此处,便已然觉得有了醉意。
空气中充斥着令人微醺的酒香,耳边也不断听到歌者们动容或激情的演唱。
朝瑶看了一眼手机,又看向一眼望不到头的玉林西路,低声呢喃:“二十九号…嗯…在那儿!”
我们走到酒馆门口的时候,人多的已经落不下脚。
但出奇的是,即便人挤着人,可却并没有太多的嘈杂声,更多的只是年轻人之间彼此的慰藉。
“曹哥,今天主管说的策划案你准备怎么样了?”
一个瘦高高的年轻人看着坐在对面的男生,得到的是一道低声的呵斥:“闭嘴,爷来喝酒可不是为了想那些糟心事儿,你要是再说就把今天的酒钱付了!”
瘦高个刚安静了一会儿,很快又再度开口:“哥,今年回家过年吗?快抢票了。”
男生咽下一口酒,将酒杯放在小桌上,咧着嘴似笑非笑:“靠,更糟心了……”
我们来的很巧,等了大概十分钟就已经找到了一处可以容纳四人的地方。
朝瑶点的是一杯果酒,粉嫩的很适合她。
而我和朝云辞、宋礼三人则各自点上了一杯喜欢的烈酒。
也许是地方不同,我总感觉熟悉的酒中多了几分惬意。
朝云辞端着酒杯:“来,咱们也碰一杯,算是庆祝行程的正式开始!”
‘咣当’一声,我缓缓饮下一口长岛冰茶,后面传来刚才那个瘦高个的问候:“美女,你们是刚来成都?”
在另外三人的注视下,我点了点头。
瘦高个一拍大腿:“巧了不是,今天的这杯酒一定会让你满意!”
正当我们诧异之时,周围一下子安静下来,紧接着就出现了一个格外英气的女人。
她穿着一套棕色的中长款大衣,不施粉黛的脸上带着初冬的肃杀。
“她是这家酒馆的老板娘,”瘦高个对我轻语一句,“唱歌贼儿港!”
我蹙眉,这家伙和我说方言,我能听懂锤子。
但很快,朝瑶就向我歪了过来:“就是唱歌厉害的意思。”
这时,我下意识的看向了坐在对面的宋礼,心中兀的升起几分担忧。
我必须得承认,如果宋礼没生病,我还是十分希望他能当众弹起吉他的,可是现在我只求他能安稳一点。
老板娘坐在店面门边的高脚凳上,周围并没有什么显眼的乐器,似乎是打算清唱。
“大家好……”
她那双炯炯有神的目光扫视全场,最终落在我们这边:“首先,我很欢迎来这些成都的朋友们,更庆幸你们选择了我的小酒馆,烟火三千年,不过一杯酒,成都始终都是成都……”
一番寒暄后,她润了润嗓子。
在成都的酒馆唱《成都》最合适不过了。
听说这首歌带火了成都的酒馆,但我也相信,终究是成都的酒馆促生了这首歌。
冬季微风起,酒香更迷人。她刚开口,便引起了众多人的应和。
朝云辞看着宋礼身边的吉他:“宋哥,你这吉他……”
宋礼先是同样瞥了一眼吉他,随后又把目光转向我。
我总不能当众指责他吧,无论劝告与否,最终能决定的还是他自已。
果然,他意味深长的笑了笑,说道:“既然换了弦,总得试试音吧?”
我拦不住他,也没资格拦住他。
吉他声响起的时候,全场的人明显怔了怔,就连坐在高脚凳上的老板娘都忽的停住的嗓音。
紧接而来的是更加热烈的合唱。
朝云辞的声音最为洪亮,民谣似乎被唱成了DJ,很多人在笑,但他依旧沉溺在自已的世界之中。
我不知道此时的朝云辞究竟是醉了还是他根本就不在乎旁人的嬉笑。
但在我看来,我羡慕他。
无论在哪个舞台,我永远都不会成为主角,可我却把自已框在了主角的光柱下太久了。
一言一行,都觉得有人在监视我一般。
嗯…当然,沈怀川的监视除外。
宋礼还是开口了,浑厚的嗓音穿透人心,将朝云辞狠狠的压在了一旁。
“分别总是在九月
回忆是思念的愁
深秋嫩绿的垂柳
亲吻着我额头
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
我从未忘记你
成都 带不走的 只有你”
也许就连宋礼自已都没发现,所有人都在缓缓的安静了下来,有人半张着嘴,有人瞪大眼睛。
而朝云辞和朝瑶也是愕然的难以置信。
在后半首的时候,酒馆老板再次开口,和宋礼两人同唱一首。
一首结束,半条街都发出了惊叹的欢呼声。
我更坚信宋礼背后的故事了,也暗中笃定他和稻城的某种关系。
这是我第一次对一个人产生如此浓厚的探索欲。
“先生在哪当过驻唱?”
酒馆老板对宋礼以‘先生’相称,她那双冷冽的目光也极大的缓和下来:“唱的真好听。”
“咳咳……”宋礼轻咳了两声,乐呵呵的笑着,“爱好罢了。”
宋礼的笑,似乎永远都和吉他有关。
老板娘走到我们桌边,大大咧咧的捋了一把长发:“我想听你唱,今天的酒我买单。”
“不必!”
谁都知道老板娘的心意,她在乎的只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唱出的一首歌罢了。
可除了我,没人知道宋礼的那两声咳嗽意味着什么,所以在宋礼回答之前,我率先开了口。
老板娘看着我,所有人都看着我,把我视作敌人一般。
就连朝瑶也轻轻拉了拉我的袖口:“嘉嘉姐,宋哥好像喜欢唱歌。”
“可是……”
宋礼看向我的眼神带着恳求,脑袋也在风中微微转动。
我打心底生气,他不是不知道自已到底得了什么病,一杯酒一首歌已经是极限。
“你随意!”
离开时,我愤怒的将自已的酒杯推到了宋礼面前:“好自为之。”
我从未想过自已会为谁出头,还是这种根本不被理解的情况下充当罪人。
站在两家酒馆中间的巷口,我点燃一根细烟,抽了一口后又狠狠将烟头插入了墙边的缝隙之中。
韩姐说过的,烟配酒,活如狗。
我不想当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