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修瑾坐在他的办公桌前,厌恶的瞪着桌上堆积如山、正等着他批阅的公文。
他生气的咒骂着永远批改不完的公文、咒骂着永远开不完的会和接不完的电话,咒骂他自已为何最讨厌上医院。
一个礼拜前,季羡林帮他的脚换完药后,判断他的脚伤已经愈合的差不多了,于是就毅然决然地要回医院照顾其他的病人,也因为她的决定,沈氏一家也举家离开了亚马。
整整一个礼拜了!他在白衣天使心中的地位真的比不上医院里的病人吗?竟然一个礼拜都没和他联络?!真是气死人了!向天风心中忿忿地想,他狠狠地伸出双手,把办公桌上的公文全扫到地上洁白的地毯上。
当他还想把桌上的电话扫到地上时,电话适时的响了起来,他迟疑了一会,还是决定接起电话。
“喂。”他的语气是冷冷的。
“总裁,一线电话,是一位季小姐打来的。”电话的那头是沈修瑾的得力助手——Alva。
“接过来吧!”沈修瑾蹙了蹙眉,心想:他什么时候认识过姓季的小姐?该不会是仰慕他的莺莺燕燕吧?
电话马上就接了过来,他以职业的语气,不带任何一点感情地说:“季小姐。你好!”
“喂?修瑾吗!近来如何呀?过得好不好?我刚刚打电话到你家,伯母说你在上班,所以我就打了过来,我会打扰到你吗?”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是轻快又充满活力。
“季小姐,真是对不起,你大概找错人了,我不是向天风。”沈修瑾的眉头紧紧锁在一起,他这辈子最厌恶的两件事之一便是那些莺莺燕燕打电话到他家里去骚扰他家人,于是他想也不想,便挂上电话。
电话才挂上没多久,桌上的电话又响起了,他不耐地接起电话冷漠的说:“喂。”
“总裁……刚刚那位季小姐又打来了。”Alva迟疑了一下,还是说了出来。
“Alva,你帮我挡一挡,我不想接她的电话。”沈修瑾的语气里充满了不耐烦。
如果是平时,Ava必定会毫不留情的帮老板这个忙,毕竟他也厌恶那群在人前一个样,在人后又是一个样的“美女”,但是这回,他直觉这个连续打了两通电话的沈小姐,绝不是他厌恶的那种“美女”。
“可是,总裁,季小姐说她有非常重要的事要跟你说。”Alva决定帮个忙。
沈修瑾想了一会,决定这个麻烦还是让他自已来解决。
“接过来吧!”他冷冷的说。
“是!总裁。”Alva以最迅速的动作,把电话接了进去。
“喂……”沈修瑾正想开口说话时,就有一个充满火药味的声音传进他耳中。
“沈修瑾!你不要命了是不是?竟然挂我的电话,你是不是要我召集全医院的同志去你的办公室里进行开刀手术,帮你把头脑开一开、动一动,好唤醒你的记忆,竟然连我季羡林的电话都敢挂!”季羡林在电话另一头气呼呼的吼着。
“白衣天使?!真的是你?你打电话来给我了。”沈修瑾惊喜的叫着。
“真是上帝保佑,南丁格尔保佑,你还没忘记你为我取的雅号。”季羡林没好气的说。
“我怎么会忘记!白衣天使,我想死你了!”沈修瑾的声调中洋溢着喜悦。
“是吗?你不是说我找错人吗?”季羡林仍旧不甘心的找他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