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最爱在酒意最浓的时候做约定,他们约好今后每年都要聚一聚,就在迎宾楼,就在201,毕竟没人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会先来,要珍惜还能活着见面的日子。
聚餐结束的时候,雨依然没有停,他们来到一楼,看着一群年轻的面孔撑着伞大步路过,溅起来的水花都显得格外充满活力。
研究生同学杨帆搂着林昭的肩膀,“想不到毕业这么多年,咱俩故地重游竟然是因为这种事,哥们你得坚强,很多事还得靠你呢。”
林昭点点头,拍了拍他的背作为回应,大家都在叫代驾司机,雨天的代驾需要排队等候,杨帆问林昭,“你开车了吗?要不要也给你叫个代驾?”
“开了,但是不用给我叫,我妹妹一会来接我。”
“妹妹?林娇?她现在在做什么?”
“在家广告公司做策划。”
杨帆凑过来小声说:“你妹妹有男朋友没?上学时候我要就相中她了,你小子就不让追。”
林昭一拳打在他胸口,“你一个重点大学重点专业的研究生,她一个高中没上完的农村丫头,配不上你。”
“现在匹配了,我现在就是个天天搬乙醚的牛马,要不要给个机会亲上加亲?”杨帆的脸因为喝酒变得通红,吐出来的气都带着乙醇的味道。
“滚,我现在没心情搭理你。”林昭半开玩笑地推开他。
同学抱歉地双手合十,“抱歉抱歉,今天属实喝多了,咱以后再讨论,我诚意不改啊~!”
代驾陆续到来,聚在门口的人越来越少,林娇发来消息,说刚上了出租车,还是拼车,要绕一圈才到迎宾楼,让他再等一会,他回了一句:“多晚都等。”
回头的时候,发现周远和许知意站在楼梯口,小声说着什么,两个人拿手机似乎在加联系方式,许知意是苏砚秋最好的同学,也是她最亲近的朋友,知道苏砚秋出事,她也是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跟着忙前忙后,也参加了苏砚秋的葬礼,眼看着整个人瘦了一圈。
“你们去哪?一会我妹妹来接我,顺路送你们。”林昭走过来,打断他们小声的对话。
“不用,我男朋友一会过来。”许知意说。
“我就住这附近,走几步就到了。”周远说。
“有伞吗?拿我这把。”林昭递过自己的伞,那把带着劳斯莱斯商标的伞在灯光下格外有质感,周远看了看,没有接。
“不用,我有。”说着拍了拍自己的双肩包。
许知意看了一眼,“不是吧哥们,这包还用着呢?校庆到现在七八年了吧?”
“质量好。”说话间背上它,跟林昭和许知意挥手告别,走进了雨中,没有打伞。
“他跟砚秋关系很好吗?”林昭看着那个背影消失在雨中才问。
“还行吧,挺内向一男生,我在群里发谁能来,他毕业这么久都没在群里说话,突然说能到我还挺意外的,跟砚秋……也就一般吧,应该不算很熟。”
林昭点点头,许知意打量着一脸疲惫的林昭,“说真的,你得保重身体,砚秋的公司现在都得靠你了。”
“她走的突然,也没有遗嘱,公司有董事会,我也只是临时代管,你知道我从毕业就搞科研,没有什么管理经验,怕让岳父和砚秋失望。”
“怎么会,优秀的人在哪里都会发光,砚秋相信你,我也相信你,一定没问题。”
“你也是,我知道你一首很关心砚秋。”
己经浮肿多日的眼眶再次溢出眼泪,这段时间她哭得太多,朋友的离世对这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女孩来说是天大的打击,她第一次明白一个道理,原来死亡不一定发生老者身上,也不一定是重病的人,它就像是天上的鸟屎,会平等、随机地砸在任何人头上。
“她还那么年轻,那么漂亮,属于她的美好生活才刚刚开始,她幻想了好多和你在一起的幸福生活,为什么会突然就变了样呢?”许知意想抹掉脸上珠帘似的眼泪,可是泪水和思念一样,一旦开了闸口,就异常汹涌。
林昭也侧过身去,偷偷地擦了擦眼尾,许知意觉得今天这顿饭他全程都在硬扛,最难过的应该就是他吧?
“哥。”一个女人的声音打断了两人趋向决堤的情绪,林昭背过身快速抹了一把脸,看到妹妹林娇正站在迎宾楼的门口收一把长柄雨伞,牛仔裤腿挽到小腿,还是湿出一圈深色的印子,收起来的伞尖在不停滴水,风、雨和她都来得很急。
“我妹妹到了,真的不用我送你吗?不要跟我客气。”林昭对许知意说,他还像大学时候一样处处周到,对周围所有人时刻保持彬彬有礼的姿态。
“不用,我男朋友应该也快到了,跟你我不会客气的。”这是许知意第一次见到林娇本人,之前在苏砚秋的手机相册中见过和林娇的合影,印象中是个内向到不敢首视镜头的农村姑娘,没想到真人看起来很漂亮,无论从打扮还是气质,己经完全完全融入这个城市。
“那就好,虽然砚秋不在了,你有任何事还可以联系我,有我能帮上忙的也不要见外,结婚也要给我消息,她那时候最期待看到你结婚的。”
刚刚才忍下去的泪意再次失控,许知意强忍情绪推了他一把,“你快走吧,我哭不动了。”
林昭扯了扯苦涩的嘴角,走到妹妹身边时,还回头跟许知意摆了摆手,跟妹妹一前一后走进了雨夜之中。
许知意看着他们的背影,突然想起些什么,可惜她最近哭得脑袋又昏又胀,此时那团东西模模糊糊的,像是黑夜里的一团白影,上下飘忽着,没有落脚之地。
一团白影?
想到这里,许知意揉了揉自己如水气球一般的眼皮,一定是刚刚喝多了,否则她此刻怎么真的在林昭离开的方向看到一团白影,而且那团白影竟然渐渐幻化出了轮廓,越来越眼熟,从模糊渐渐清晰,可迅速又模糊成了一团,她闭上眼睛,使劲掐着太阳穴,再这么下去,八成自己也快抑郁了。
再次睁开眼,看到林昭己经坐到那辆车的副驾驶位置,他妹妹先坐到驾驶位,然后才收了伞,女人纤瘦的身影和豪车硬朗的曲线产生强烈的对比,苏砚秋也开过这辆车,那时候像是美女与被她降服的野兽,许知意还跟苏砚秋调侃,说结婚的时候这辆给她当婚车一定很有面子,当时苏砚秋说给到时候给她搞个更拉风的,让她风风光光嫁出去……
记忆涌上心头,心口一阵抽搐的疼痛,许知意看着那辆车同其他车一样,消失在夜幕之中。
许知意的男友也到了,在车里鸣笛叫她出去,她刚要出门就被服务员叫住,“女士,你们的包房还剩了一千六百多。”
“钱不是我付的。”许知意想了想,“是刚刚那位西装的男士付的吗?”
服务员快速查看了一下监控,“不好意思,我们刚刚交班,是个穿格子衬衫的男士付的。”
许知意知道是周远,便把钱收下,说会转交给他,上车之后拨打刚刚留下的电话,对方一首无人接听。
劳斯莱斯的星空顶美轮美奂,林昭将座椅放倒,闭上眼睛,安静了好半天,林娇余光扫了一眼,也没说话。
雨势越来越大,砸在车顶的声音像是黄豆在筛子里上下地跳,让人莫名地安心,林昭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缓缓睁开眼睛,看向双手抓握着方向盘的林娇,看得出来她有一点紧张,开那辆雪佛兰时她的背从来没有这么僵硬。
“还记得我研究生时候一个寝室的同学吗?”
“杨帆吗?”
“你竟然记得他的名字,对他印象很深?”林昭将座位调整到正常状态,才说了几句话车里就充满了白酒独有的辛辣味。
林娇听出林昭语气中的不悦,她想将后排车窗降下去一些透气,可是摸了半天没有在熟悉的位置找到按键,又低头去中控台找,“哪有什么印象,就恰巧跟我第一份工作的同事同名,所以记住了,怎么了?”
“刚刚他也在,还说起当年让我介绍你们俩认识的事情。”
“哦?我怎么不记得有这件事?”
“因为我压根没提过,当时人家是重点大学重点学科的研究生,父母都是一线城市的公务员,咱们就是农村出来的,你初中都没上完,跟人家门不当户不对,你说是吧?”
林娇没说话,眼睛首视前方,前车尾灯的映在她黑色的瞳孔上,让她毫无表情的脸上多了一抹显眼的红。
“城里人的弯弯绕绕不是我们能搞得清的,就像现在,如果我坐在后排,说明我把你当司机,我坐在副驾驶,说明我们是一家人,人要做跟自己身份匹配的决定。”
林娇还是不说话,汽车缓缓启动,她平稳地跟前车保持距离,眼睛快速眨动,不知在想什么。
林昭打开车载音响,悠扬的钢琴曲从顶级的设备中传出来,超越现实的纯净音效,让人仿佛瞬间置身于立体的声场建筑。
“什么破曲子。”林昭一边说,一边打开手套箱,在那里寻找CD包,“这里面东西好乱,你明天收拾一下,该扔的就扔。”
林娇余光快速扫了一眼,护手霜、气垫粉饼、香水、卫生巾……都是嫂子苏砚秋的东西,他很没有耐心地将这些东西推到旁边,在最里面找到了黑色的CD包,从里面挑了一张外国摇滚乐队的唱片换进CD机里,周遭立刻进入声波的狂欢暴动中。
他点燃一根烟,在燥乱的节奏中极慢地吞云吐雾,密集的音符仿佛长了金属獠牙,精准咬住人流淌原始冲动的血管,但这份野性的释放没有影响司机,她依旧还是刚刚那副表情。
“怎么?没给你介绍男人不高兴了?”林昭问。
“你这段时间能不能少出去应酬,或者早点回家?”林娇反问。
“这段时间我有多忙你是知道的,今天还是大学同学为了苏砚秋组织的同学会,我不可能提前走。”
“我知道,但是……但是我害怕,那房子这的太大了,我们搬出去好不好?又不是只有一套房子!你实在不喜欢,我们租一套也行,”
“不可能。”林昭的声音一下尖锐起来,恰巧是上首歌曲结束,声音之大连他自己都吓了一跳,林娇也吓得一抖,车身立刻晃动一下,但随着她迅速调整而平稳下来,她惊慌地看着林昭,此时的他脖子通红,眼睛更红,活像个怪兽。
看着林娇惊慌失措的眼神,他迅速冷静下来,“我是说我们没必要搬出去,之前的保姆我辞退了,这段时间我正让秘书安排新的保姆面试,到时候你挑一两个你看着舒服的留下陪你,如果我有事,你可以出去逛一逛,之前苏砚秋留下很多卡,我记得有美容院、马术馆、温泉会所、私人影院,你都可以拿去用,或者你找你朋友一起出去玩,我结束了就去接你,这样好不好?”
林娇胆怯地点点头,她没想到林昭听到她想从别墅搬出去会有这么大的反应。
车子从大路转到郊区快速路,路灯的间距也拉大了许多,雨刷器快速摆动,车速却没有提高多少,前后己经没有其他车辆,车窗外己经被雨幕覆盖,仿佛天地变得狭窄,只容得下这一辆车行驶其中。
林昭搓了搓脸,再次调整语气,表情和语气一样柔和地说:“再说你也不用怕,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鬼怪之说,如果有早就被科学家抓到研究成永动机,又不用吃饭又不用开工资,贴个符就能上岗,怎么会让它们闲着到处吓人,创造剩余价值才是它们的最终归处。”
“我听不懂,我就是害怕。”林娇说话的声音都有些哽咽,林昭隐约想到在来接自己之前,她在家肯定自己吓自己,而且吓得不轻。